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仔细阅读并做好以下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
请于10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确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
二、防疫须知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从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每场考试上交一张《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需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主动联系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和《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考点及封闭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本次考试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妥善安排自己的物品,避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四、诚信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三)本次考试期间,我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 | ||||||||||||
情形 |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
考前21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 考前28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 居住社区21天内是否发生疫情
|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 是否核酸检测为阳性 |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密切接触者 □以上都不是 | □是 □否 □不属于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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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测(自考前14天起) | |||||||||||||
天数 | 监测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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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当天 | |||||||||||||
考生承诺 | 本人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疫情防控以山东省最新要求为准。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入场检查时均须上交本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