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按排,接受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和面试考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不私自拍照录像、录音,不传播面试内容,不向他人透露面试内容。
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手写):
日期: